1.干部科:
1)负责全院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用人计划呈报审批工作;
2)根据党和国家有关组织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入调查研究,为全院组织人事管理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3)负责全院干部管理,处级干部的考核、选拔、推荐,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4)协助各单位做好科级干部聘任备案工作;
5)负责全院处级以上干部年度收入申报和干部统计年报工作;
6)负责全院处级以上干部、党员高级知识分子和年轻后备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工作;
7)负责办理院及直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及法人证的年审、变更;
8)协助院及直属事业单位做好法人离任审计工作;
9)负责全院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全院招聘人才的组织实施及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高级专家延退、干部退休工作;
11)负责干部的聘用、调动、辞职、辞退等工作及有关证件发放工作;
12)负责全院干部学历学位报考审核和认定工作;
13)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1)负责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日常管理工作,抓好学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工作;
2)负责博士后日常科研活动资助费、留学回国人员科研项目资助费、省人才基金资助费、新世纪人才培养费等费用的申请和管理工作;
3)负责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院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负责全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审查及职称结构比例指标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5)承担全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等考试培训工作;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出国任务,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及护照、签证手续;
6)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及特定身份人员因私护照的管理工作;
7)负责我院两院院士人选、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选拔推荐及津贴发放工作;
8)负责全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管理、聘用合同的签定及聘任书的发放工作;
9)负责全院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承担人才、职称、专家、外事政策咨询工作;
10)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劳动工资科:
1)负责全院各类人员工资核定工作,办理职务变动、正常晋升和3%优秀奖励等工资变动手续;
2)负责正常晋升等各类增资档案材料的填写归档工作;
3)负责办理职工调动的工资转移手续;
4)承担院考工定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院技工等级培训及上报审批工作;
5)负责全院工人日常管理,办理工人退休手续;
6)负责全院工资统计和季报、年报工作;
7)负责全院工人劳动合同的签订、鉴证工作;
8)负责办理工人调动、退伍军人接受安置工作;
9)负责全院工人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全院职工医疗等各类保险的管理工作;
11)承担劳动工资政策的咨询;
12)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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